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石家庄众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东方汇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济南融基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石家庄众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东方汇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融基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155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5-9 |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