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金华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江苏宏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18)苏0102执3409号案件的执行。

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8-12-11
发布日期 2020-06-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