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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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然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1082民初285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河北然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河北然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4-13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