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华享汽车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泰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杭州华享汽车有限公司代偿款88728.85元(已扣除担保服务费5874.33元)及违约金(以未支付代偿款为基数,按年利率12%的标准自2019年5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对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3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连带负担。

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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