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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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辽宁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1282民初1320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居民身份证号码:***。 被告:辽宁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开原市新城街光明社区2为7组。 社会统一代码:91211282059814877A 法定代表人:郭纯海,系该公司负责人。 原告***与被告辽宁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2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5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诉并拒绝缴纳诉讼费。 本案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5-25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