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新兴铜业有限公司
辽宁联立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温州宏锐铜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执行人沈阳新兴铜业有限公司电解铜冶炼配件约4560千克、粗铜约42吨交付申请执行人温州宏锐铜业有限公司抵偿债务,抵偿债务的金额为211万元(未扣除相关费用)。该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温州宏锐铜业有限公司自行提取货物,由此产生的交通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等自行负担。所涉税费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7-9-6
发布日期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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