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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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艾尼乐太阳能有限公司 山东尤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山东尤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原告***借款20万元及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山东尤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和***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4-12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