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危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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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消除危险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7387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0-5-23 |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