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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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市城垣路分理处 烟台华盛煤炭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烟台华盛燃烧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汝州市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告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市城垣路分理处(银行账号:16×××08)银行账户内存款230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