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哈尔滨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哈尔滨卓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哈尔滨卓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订立的卓凡教育培训协议; 二、被告哈尔滨卓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返还培训费用3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哈尔滨卓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