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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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黔东南州瑞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穗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322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即自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10月29日止,未经本院书面通知不得解冻、转移或提取。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