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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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郊县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170.05元。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郊县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内。

裁判日期 2019-12-9
发布日期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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