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庆立天唐人创业城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大庆立天唐人创业城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代办证费用2890.14元及利息410.78元、延期办证违约金163.84元,共计3464.76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8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承担642元,由被告承担3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5-12 |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