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河源市科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和平县东域同州光伏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和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河源市科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发现被执行人和平县东域同州光伏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