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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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天上路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浙江天天上路汽车有限公司代偿款399107.56元(已扣除担保服务费420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未支付代偿款为基数,按年利率12%的标准从2019年7月4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86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520元,合计9806元,由被告***、***负担。 原告浙江天天上路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2-17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