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隆恒通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乌海市国鑫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法将被申请人新疆隆恒通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银行处的存款2000000元予以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4-23
发布日期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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