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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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2018)桂0324民初179号民事判决;

二、由被上诉人***支付尚欠上诉人***的工程款355739.7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355739.79元为基数,从2017年9月19日计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6636.1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636.10元,合计13272.2元,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2-14
发布日期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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