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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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四平市金丰运输有限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成都明辉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388元,由上诉人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