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康顺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利君裕创医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307民初12504号 原告西安利君裕创医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何永红。 被告深圳市康顺药业发展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科谋。 原告西安利君裕创医药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康顺药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西安利君裕创医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璟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张浩 |
| 裁判日期 | 2020-05-19 |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