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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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海中心支公司 佛山市华盛达钢结构有限公司 广东旺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兆亨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兆亨五金实业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3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佛山市华盛达钢结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7-0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