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榆林宝隆煤业有限公司
陕西西秦一八五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告榆林宝隆煤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价值为374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保全期间不得转移、变卖或设定权利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原告需要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或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20-3-4
发布日期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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