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榆林宝隆煤业有限公司 陕西西秦一八五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告榆林宝隆煤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价值为374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保全期间不得转移、变卖或设定权利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原告需要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或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20-3-4 |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