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一案支付令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铜川瑛基量生物技术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支付令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宜君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铜川瑛基量生物技术能源有限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16个月工资共计133332元。 申请费989元,由被申请人铜川瑛基量生物技术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