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
山东飞度胶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泉州德行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泉州德行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其它财产。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2520元,由申请人山东飞度胶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5-28
发布日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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