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运城市凯达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山西鑫源兄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众聚通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运城市凯达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山西鑫源兄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众聚通贸易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2084102.6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查封期限: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两年,不动产为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1-11
发布日期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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