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运城市凯达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山西鑫源兄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众聚通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运城市凯达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山西鑫源兄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众聚通贸易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2084102.6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查封期限: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两年,不动产为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