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余鑫明志蓬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长江汇丰纸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新余鑫明志蓬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期限为一年。 本案案件申请费3911.59元,由申请人湖北长江汇丰纸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8 |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