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河南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
湖北鄂州鲁班(集团)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莎车支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前进路支行
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桥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法院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湖北鄂州鲁班(集团)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莎车支行65×××73账户、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桥支行8***091218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路支行30×××68账户、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前进路支行88×××13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651100034018010024922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河南路支行65×××99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75×××11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5-21
发布日期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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