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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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03民初3487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无业,住***。 委托代理人:李忠军,济南槐荫舜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济南泉景文卓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民,职业不详。 原告***与被告济南泉景文卓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6日立案。原告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5-12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