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泉景文卓置业有限公司
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03民初3487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无业,住***。

委托代理人:李忠军,济南槐荫舜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济南泉景文卓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民,职业不详。

原告***与被告济南泉景文卓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6日立案。原告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5-12
发布日期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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