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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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凯特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凯特工业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2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4-2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