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大禾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省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大连墨非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玄和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网络购物纠纷 |
| 法院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大连墨非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货款4,135元;原告***应同时将所购涉案海参全部退还给被告大连墨非商贸有限公司,若原告***未能退货,被告大连墨非商贸有限公司可扣除相应货款; 二、被告大连墨非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检测费8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大连墨非商贸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之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至本院。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