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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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棋展威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60万元及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2.1万元及自2018年6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5%计算的利息。 三、被告大连棋展威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被告***应偿还原告760万元本金中的620万元及620万元对应的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上述一至三项被告应给付原告之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46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负担337元,被告***负担86123元,被告大连棋展威贸易有限公司连带负担***负担诉讼费中的7606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9-23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