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通苏中建设有限公司 河北禄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北禄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505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850元(原告缓交),由被告河北禄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七日内预交本案上诉费(收款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47,开户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06-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