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泰州艾格服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苏0706执5491号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泰州艾格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7876747375,住***。 法定代表人:刘伶俐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泰州艾格服饰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海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海劳人仲案字(2019)第709-1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9年12月5日予以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因债务众多,资不抵债,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12破申7号裁定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本院认为,本案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本案被执行人因被依法破产清算,申请执行人可以按裁定到指定机构申报债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裁定(试行)》第105条的规定: 终结(2019)苏0706执549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