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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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嘉兴市新都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嘉兴市新都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协助原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原告***持有的嘉兴市新都置业有限公司10.45%股权转让登记于他人名下或办理股权注销(公司减资)手续。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8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