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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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龙泉市人民医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龙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022元,减半收取计5511元,由原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