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426民初72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冀秋林,河北九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石合群,该公司经理。

原告***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5-19
发布日期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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