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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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市投资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
裁判日期 | 2018-11-30 |
发布日期 | 2019-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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