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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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福建星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扣押***、***名下价值1122588.11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5-8 |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