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叶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皖1504执320号 安徽叶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克东: 申请人安徽叶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姜克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15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自动履行到位14155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安徽叶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安徽叶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2017)皖1504民初33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