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富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共有权纠纷
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安徽富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撤回起诉;

二、准许第三人上海市松江区大和别墅房屋业主委员会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0元,减半收取计65元,由原告安徽富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担25元(已付),由第三人上海市松江区大和别墅房屋业主委员会负担40元(已付)。

裁判日期 2019-11-1
发布日期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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