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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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富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权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原告安徽富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撤回起诉; 二、准许第三人上海市松江区大和别墅房屋业主委员会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0元,减半收取计65元,由原告安徽富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担25元(已付),由第三人上海市松江区大和别墅房屋业主委员会负担40元(已付)。 |
裁判日期 | 2019-11-1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