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抵押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原告***与被告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于2005年3月9日签订的0501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案件受理费11800元(系减半收取),由被告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