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6-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海城金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鑫能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海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海城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辽0381执恢540号

申请执行人:辽宁海城金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辽宁鑫能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女。

辽宁海城金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鑫能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至此,辽宁海城金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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