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沈阳乐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沈阳天益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辽宁伊莱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继续查封被申请人沈阳天益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伊莱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乐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4,500,000元或等额财产; 二、继续查封担保人沈阳市华忠餐饮娱乐中心名下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房产档案(建筑面积1,841平方米,登记卷号:XX),查封期限三年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即查封房产的于2023年5月24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20-4-15 |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