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佳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波罗峪(山东)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佳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香山书院大酒店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山东佳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山东佳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香山书院大酒店在济南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等的银行存款47万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山东佳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波罗峪(山东)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306647元的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53%)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4-26
发布日期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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