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佳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波罗峪(山东)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佳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香山书院大酒店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山东佳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山东佳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香山书院大酒店在济南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等的银行存款47万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山东佳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波罗峪(山东)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306647元的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53%)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4-26 |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