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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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黑龙江北疆集团北方玻璃有限公司 北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2019)黑0206民初191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黑龙江北疆集团北方玻璃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00元,退还给黑龙江北疆集团北方玻璃有限公司;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0.00元予以退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5-31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