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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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西北方广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右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右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所有的奇瑞汽车一辆(车辆型号为SQR7111S11,车牌号为×××)、东方标致牌汽车一辆(车辆型号为DC7164DTBM,车牌号为×××)的查封; 解除对被申请人***所有的马自达牌小型汽车一辆(车辆型号为CAM7150A5、车牌号为×××)的查封; 解除对被申请人***所有的坐落于应县惠泽苑小区5号楼二单元602室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03819)、坐落于应县新建西路生产资料公司家属楼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01587)的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右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0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