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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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崧元木业有限公司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三江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在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三江分公司对青龙山灌区七星76作业区一分区三片区工程的应付款300000元。 二、查封李世凤名下的座落于七星农场第三管理区第三十七作业站(黑国用(2014)第24300004号)工业用地一处,使用权面积14269.23平方米; 案件申请费2020元,由申请人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崧元木业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