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博兴胜利科技有限公司 大唐时代(滨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3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数额的财产、权益。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