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深圳市华南价格鉴证财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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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15)东一法民三初字第1169号民事判决;

二、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赔偿64813元给***。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诉讼费1125.9元(***已预交),由***负担381.9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744元。本案二审受理费由***负担631.48元(***已预交)、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负担1370.3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7-04-11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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