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欣支行 天津宏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欣支行,账号62×××09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83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98元,由申请人天津宏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