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丽都饭店有限公司 深圳暴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皮革公司化工厂 北京雷朋兄弟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深圳暴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雷朋兄弟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525000元及暂计至2019年5月30日的利息28678元(此后的利息继续按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被告付清款项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北京雷朋兄弟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9338.8元,由被告深圳暴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